平江县公安局综合技术大楼附属用房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江县公安局综合技术大楼附属用房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已由 平发改招核【2013】6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平江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平江县方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平江县公安局综合技术大楼附属用房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2.2 建设地点: 平江县城关镇三阳村百花组
2.3 规 模: 建筑面积7208.1平方米,计划投资约1300万元
2.4 监理服务期: 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2.5 受监工程达到质量等级: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合格
2.6 监理范围: 包含土建、装饰、安装的施工监理
2.7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服务能力;
3.3 监理单位在项目现场监理部须按照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要求配备关键岗位人员。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须持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省级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员须持有省级监理员岗位证书;
3.4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须具有有效的入湘登记证,市外企业按岳建发【2013】8号文件规定办理了入岳企业登记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湘建建[2013]20号)文件中的 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贰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3年 7 月 31 日 16 时0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3年7月12日~2013年7月16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上班)。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拟任现场监理部关健岗位人员的注册证、职称证、岗位证(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配备相应人员和提供证书)及以上人员上一年度由本单位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入湘登记证(省外企业提供)、入岳登记证(市外企业提供)]以上资料均备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方式答复投标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3年 8 月 1 日上午 09 时00分,地点为 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和平江县政府网(http://www.pingjiang.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平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0730-6284469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平江县公安局
地 址 : 平江县城关镇
联 系 人: 李主任
电 话: 13974005736
招标代理机构: 平江县方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平江县新城区电力局综合楼(百信超市)三楼
联 系 人: 吴小姐
电 话: 0730-6668816,18075701300
传 真: 0730-6668816
电子邮箱: FZZBZX@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