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江县第一人民医院外科大楼中央空调(机房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已由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岳发改审[2013]8号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平江县第一人民医院,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江县第一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机房设备采购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平江县第一人民医院外科大楼中央空调(机房设备)采购与安装
2.2 建设地点:平江县城关镇
2.3 规 模:地下2层,地上10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35567.83平方米,中央空调项目计划投资约1229.81万元。
2.4招标范围:空调主机房中的中央空调主机、冷却塔、水泵、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涉及全部相关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具体详见本《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2.5 工期要求:与土建工程同步。
2.6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需具备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岳阳市外企业需具备有效的入岳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10.14.1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 空调主机设备制造厂家通过了ISO9000系列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制冷主机、压缩机必须为同一品牌;
3.5 取得空调主机设备制造厂家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7万元,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的16时0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013年11月4日~2013年11月8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上班),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证及以上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三类人员安全考核证书的证件、入湘登记证(省外企业提供)、入岳登记证(市外企业提供)等原件(以上资料备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江县政务中心一楼)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3年11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江县政务中心一楼)。
7.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平江县政府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平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0730-6284469。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江县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平江县城关镇
邮 编: 414500
联系人:方先生
电 话:0730-6799105
招标代理机构: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巴陵中路市建设局北院新办公楼四楼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5173067766
传 真:0730-6261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