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通知1
平江县第一人民医院动力系统安装工程,根据有关要求,现对相关内容做如下修改: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修改为: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需具备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类),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10.14.1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补充通知的内容是对招标文件的进一步说明、解释或修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补充通知有出入的地方,应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平江县第一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