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长石矿区“矿山复绿”示范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江县长石矿区“矿山复绿”示范工程 已由平发改招核[2014]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平江县国土资源局 ,代理机构为 平江县方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平江县长石矿区“矿山复绿”示范工程
2.2 建设地点: 平江县南江镇、梅仙镇
2.3 规 模: 计划投资约246万元
2.4 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按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合格
2.7 招标范围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职称,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要求均无在建工程。
3.3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规定办理了入湘登记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叁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4年 3 月 24 日10时0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4年3月3日~2014年3月7日(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施工员证、安全员证、质量员证及以上人员近六个月由本单位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入湘登记证(省外企业提供)],以上资料备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江县政务中心一楼)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方式答复投标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 3 月 24 日下午 15时 00 分,地点为 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和平江县政府网(http://www.pingjiang.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和平江县纪委的监督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平江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 : 平江县开发区
联 系 人: 李主任
电 话: 13789041930
招标代理机构: 平江县方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平江县新城区电力局综合楼(百信超市)三楼
联 系 人: 吴小姐
电 话: 0730-6668816,18075701300
传 真: 0730-6668816
电子邮箱: 44378215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