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平伍公路(城区段)提质改造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未明确开标后资格审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江县平伍公路(城区段)提质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平发改招核【2014】3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江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平江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平江县方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道路和绿化工程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平江县平伍公路(城区段)提质改造项目道路、绿化工程
2.2 建设地点: 平伍公路(城区段)
2.3 规 模: 全长2525米,路幅宽33米,本次招标金额约为3488万元
2.4 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合格
2.6 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79号令)规定
2.7 招标范围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注册资金应符合建设部第159号令要求;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办理了入湘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沒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14.1项要求(资格审查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9.9项要求)。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资格审查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含9家)以下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开标前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评分与随机抽取相结合入围法”
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从合格投标人中产生,通过评审的合格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所有合格投标人为入围投标人;通过评审的合格投标人数量超过9家时,按评审计分从高至低排序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推荐数量不超过5家的合格投标人直接入围;其他4家的入围投标人由招标人从其余的合格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产生。入围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 (综合评估法Ⅰ)。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陆拾万元,采取转帐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4年6月3日下午16时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从2014年5月15日~2014年5月19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上班,上午:9:00—12:00; 下午:02:30—17:00)。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并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任施工项目部关健岗位人员的注册证、职称证(技术负责人应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岗位证、有效的相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配备相应人员和提供证书及无在建工程证明或承诺)及以上人员近六个月(2013年6月-2013年12月)由本单位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入湘登记证(省外企业提供)],以上资料均备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购买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
7.2 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售价各为400元/套,售后不退。
7.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方式答复投标人。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8.1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4 年 06 月 04 日 09 时30 分,地点为 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
9.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14 年 06 月 04 日 09 时30 分,开标时间为:2014 年 06 月 12日 09 时30 分。
9.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2014 年 06月 04日 09 时30 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和平江县政府网(http://www.pingjiang.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1.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平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0730-6284469 。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江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平江县城关镇
联 系 人: 周先生
电 话: 15367004777
招标代理机构: 平江县方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平江县新城区电力局综合楼(百信超市)三楼
联 系 人: 吴小姐
电 话: 0730-6668816,18075701300
传 真: 0730-6668816
电子邮箱: 44378215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