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07秀野大道(城区段)附属工程建设施工

来源:未知来源 2014-07-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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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07秀野大道(城区段)附属工程建设施工已由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招核[2012]7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江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平江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S207秀野大道(城区段)附属工程建设施工

 2.2  建设地点:平江县城关镇。 

    2.3  规    模:S207秀野大道(城区段)附属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资额约513.8万元。

    2.4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79号令)规定

2.7  招标范围:包括城区段的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详见本项目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9项要求;

3.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资格审查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9 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9 家以下(含 9 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开标前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 评分与随机抽取相结合入围法”。

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6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的16时0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从201473日~201477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上班,上午:9:00—12:00; 下午:02:30—17:00)。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原件、技术负责人的职称(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原件、施工项目部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岗位资格原件及以上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近6个月(从20147月向前推6个月)在本单位交纳障资金的证明原件、省外企业入湘登记证原件,企业所在地市级或以上劳动部门开出的投标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原件等(以上资料备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购买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

7.2  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7.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方式答复投标人。

8.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 7 月 28 日 9  30 分,地点为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

9.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14年 7 月 28 日 9  30 分,开标时间为:2014年 8 月 5 日 9  30 分。

9.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2014年 7 月 28 日 9  30 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平江县政府网上同时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平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0730-6284469。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江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平江县城关镇              

     邮  编: 414500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1387400154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金鹗中路中环大楼六楼

    联 系 人:卢先生  

    电    话:15173067766

    传    真:0730-6261398

    邮    箱:34837788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