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安定镇横江小学综合楼建设工程项目,根据潜在投标人的疑问,现对有关内容做如下澄清:
1、计划开工时间确定为:2014年9月1日。
2、本项目财政审定金额为人民币1870128.35元,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平江县基建工程预(结)决算审查确认书平财预审(2014)第231号。招标人要求在财政审定基础上下浮5%(为1776622元)作为招标合理价,投标人根据本合理价和另行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自行编制商务投标报价。投标总价必须与合理价一致,且其它报价及相关税费等应符合国家和省市规定。
补充通知的内容是对招标文件的进一步说明、解释或修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补充通知有出入的地方,应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