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江县安定镇长田村等八个村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程监理已由平江县发改局以平发改招核[2014]8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来自国家投资。招标人为平江县土地整理复垦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平江县安定镇长田村等八个村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平江县安定镇长田村等八个村
2.3 规 模: 701.37公顷,招标投资约为人民币35万元。
2.4 监理服务期: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施工阶段计划工期约6个月。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国家规定的合格质量要求。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
3.2必须是在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备案的乙级及以上资质监理单位(省土地综合整治局下文禁止投标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除外)。
3.3驻地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且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及中级技术职称证书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监理培训证书》。
3.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且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监理培训证书》。
3.5监理员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且应具有《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监理培训证书》.
3.6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必须符合【湘国土资办发[2009]70号《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监理导则(试行)》】文件规定。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4年11月 6日至 2014 年11月 10日止(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上班,上午:9:00—12:00; 下午:02:30—17:00),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备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①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⑤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⑥类似企业工程监理业绩证明资料。在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11月25日15时30分,地点为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江县政务中心一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平江县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江县土地整理复垦中心
地 址:平江县城关镇
邮 编: 414500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397400218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金鹗中路中环大楼六楼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5173067766
邮 箱:34837788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