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金洞乡抛石至大福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施工,已由平江县发改局以平发改招核[2014]10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江县黄金洞乡大福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国省补助和自筹,招标人为平江县黄金洞乡大福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黄金洞乡抛石至大福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
2.2工程概况:黄金洞乡抛石至大福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起于黄金洞乡抛石K13+200,止于黄金洞乡大福村K22+800,全长9.6km,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870.7万元,一个标段。
2.3 项目工期:工期为270天;缺陷责任期2年;
2.4 质量等级:按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2.5 建设地点:平江县黄金洞乡抛石至大福村地段;
2.6 招标范围:路面硬化施工,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近五年内,至少有二项长度在6km及以上四级或四级以上公路工程(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施工业绩,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总工必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总工近5年内分别至少有二个类似公路工程(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施工业绩;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实行指纹考勤制度。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或考核期内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或2011年和2013年连续两年被评为C级,或2011~2013年连续三年评为B级信用等级等情形;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湘交基建【2013】307号文《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招标分类资审随机分配合理低价法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请申请人于2014 年12月4日至 2014 年12月8日(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上班,上午:9:00—12:00; 下午:02:30—17:00)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持下述资料:(1)查验的原件资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法定代表人、建造师、总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以上人员在本单位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原件(以劳动合同和从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段中的连续6个月社保为依据,并提供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官网查询网址和密码);⑤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章的投标意向函(按附件1要求);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章的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按附件2要求);(2)递交的彩色复印件资料:第(1)条所述①②③④项全套一份在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江县政务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图纸资料费另收,售后不退。
5.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12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江县政务中心一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平江县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江县黄金洞乡大福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平江县黄金洞乡大福村
邮 编: 414500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357404145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金鹗中路中环大楼六楼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5173067766
传 真:0730-6261398
邮 箱:348377883@qq.com
附表
类别划分、资质要求表
施工标段 |
桩号 |
实际长度 (km) |
资质要求 |
主要工程内容 |
抛石至大福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 |
起于黄金洞乡抛石K13+200,止于黄金洞乡大福村K22+800 |
9.6 |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
道路工程 |
附件1 投标意向函格式
(招标人名称):
我方参加 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意向为:
工程类别 |
招标工程类别 |
标段数 |
合计标段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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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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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 (全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注:
此投标意向函原件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章在报名现场递交给招标人工作人员。
附件2 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声明:
我方没有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报名参加 工程项目招标的利益相关情况。
与我方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与我方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没有报名参加 项目施工招标的投标。
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我方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招标人有权否决我方投标;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我方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招标人有权否决我方投标,并没收我方投标担保。同时招标人有权视我方上述行为为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特此声明。
投标人: (全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注:
此声明函原件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章在报名现场递交给招标人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