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江县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设计 已由 平发改招核【2014】10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资金及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平江县中医院、妇幼保健院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为 平江县方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平江县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设计
2.2 建设地点: 平江县开发区
2.3 规 模: 约51998平方米
2.4 设计周期: 70日历天(1)中标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方案修改;(2)设计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3)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0日内完成所有建筑的施工图设计;(4)施工图设计经审查后10日内完成补充、修改。
2.5 招标范围 :完成工程方案设计,由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设计合同后继续完善方案,并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直至工程竣工使用前全过程的设计和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3 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有类似项目设计经验(规模应至少达到30000M2以上);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拟采用《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8]63号文件评标办法中 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肆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4年 12 月 24 日 16 时0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4年12月05日~2014年12月09日(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上班,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建筑师)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和壹级注册建筑师证及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类似项目业绩证明],以上资料均备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方式答复投标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 12 月 25 日下午 15 时00分,地点为 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和平江县政府网(http://www.pingjiang.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平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0730-6284469 。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本项目不涉及设计补偿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参与投标的费用。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平江县中医院、妇幼保健院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
地 址 : 平江县开发区
联 系 人: 凌先生
电 话: 15115002333
招标代理机构: 平江县方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平江县新城区电力局综合楼(百信超市)三楼
联 系 人: 易小姐
电 话: 0730-6668816,18075701300
传 真: 0730-6668816
电子邮箱: 39331653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