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国家园林县城”增绿提质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江县国家园林县城增绿提质改造项目己由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平发改招核[2015] 1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平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平江县方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平江县“国家园林县城”增绿提质改造项目
2.2 建设地点:平江县城关镇新城区
2.3 规 模: 计划投资约345万元
2.4 工期要求: 45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合格
2.6 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执行
2.7 招标范围:二标段:含甲山大道、水杉坪路增绿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本标段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证或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无在建工程,上述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只能对本项目中的一个标段申请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最低投标价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伍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 10日16时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 15年 2月 12日~20 15年 2月16日17 时止(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上班),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携带相关资料原件[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入湘登记证(省外企业提供)、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证或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含技术负责人的上述职祢证)、及以上人员由本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为其交纳养老保险证明],以上资料均备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方式答复投标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5年 3月 11日下午15时 30分,地点为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和平江县政府网(http://www.pingjiang.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平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 0730-6284469。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 平江县城关镇三犊源
联 系 人: 方先生
电 话:13874008005
招标代理机构:平江县方正招标咨间有限公司
地 址:平江县城关镇新村路(百信超市三楼)
联 系 人:易小姐
电 话:0730-6668816 18075701300
传 真:0730-6668816
电子邮箱:39331653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