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江县YP58线塘城村至新星村路面硬化工程施工,已由平江县发改局以平发改招核[2015]4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江县瓮江镇塘城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为国家补助和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平江县瓮江镇塘城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平江县YP58线塘城村至新星村路面硬化工程;
2.2工程概况:平江县YP58线塘城村至新星村路面硬化工程,起于瓮江镇塘城村止于新星村,全长3599m,设计路基宽度6米,路面宽度5米,左右土路肩各0.5米,路面结构垫层为8cm厚泥结碎石,水稳层为15cm厚5%水泥稳定砂砾层,面层为20cm厚C30水泥砼。计划建安工程投资约为人民币294.3万元。
2.3 项目工期:工期为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年;
2.4 质量等级:按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2.5 建设地点:平江县瓮江镇塘城村;
2.6 招标范围:YP58塘城村至新星村路面硬化工程施工,具体见工程量清单,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近五年内,至少有二项类似公路工程(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施工业绩(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业绩信息进行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湘交基建[2011]478号文),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总工必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实行指纹考勤制度。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或考核期内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或2013年和2014年连续两年被评为C级,或2012~2014年连续三年评为B级信用等级等情形;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湘交基建【2013】307号文《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招标分类资审随机分配合理低价法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请申请人于2015 年9月10日至 2015年9月14日(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上班,上午:9:00—12:00; 下午:02:30—17:00)。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拟任总工的职称证(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原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资料、省外企业的入湘登记证、本项目公告发布后检察部门开出的企业和建造师无行贿犯罪的证明等原件(以上资料备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购买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图纸资料费收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9时30分,地点为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平江县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江县瓮江镇塘城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平江县瓮江镇
邮 编: 414500
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1378784320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金鹗中路中环大楼六楼
联 系 人:方先生
电 话:15173067766
传 真:0730-6261398
邮 箱:348377883@qq.com
附表
类别划分、资质要求表
施工标段 |
桩号 |
实际长度 (km) |
资质要求 |
主要工程内容 |
平江县YP58线塘城村至新星村路面硬化工程 |
YP58K0+000-K3+599
|
3.599 |
具有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
路面硬化工程 |
附件1 投标意向函格式
(招标人名称):
我方参加 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意向为:
工程类别 |
招标工程类别 |
标段数 |
合计标段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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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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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全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注:
此投标意向函原件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章在报名现场递交给招标人工作人员。
附件2 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声明:
我方没有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报名参加 工程项目招标的利益相关情况。
与我方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与我方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没有报名参加 项目施工招标的投标。
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我方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招标人有权否决我方投标;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我方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招标人有权否决我方投标,并没收我方投标担保。同时招标人有权视我方上述行为为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特此声明。
投标人: (全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注:
此声明函原件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章在报名现场递交给招标人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