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江县浯口镇黄甲村YD63公路、喻公村CB33公路(路面)工程已由平江县发改局以平发改招核[2015]9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江县浯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国省补助及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元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平江县浯口镇黄甲村YD63、CB33线喻公村路面硬化工程;
2.2工程概况:浯口镇黄甲村YD63路面硬化全长2.356公里,路面宽5米;GB33线喻公村路面硬化全长3.533公里,路面宽4.5米,两线合为一个标段,总投资额约300万元。
2.3 项目工期:工期为6个月;缺陷责任期1年;
2.4 质量等级:按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2.5 建设地点:平江县浯口镇;
2.6 招标范围:路面建设施工,具体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近五年内,至少有二项类似公路工程施工业绩,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总工必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3.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湘交基建【2013】307号文《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招标分类资审随机分配合理低价法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合理低价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的16时0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于 2015年10月26日至 2015年10月30日(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上班,上午:9:00—12:00; 下午:02:30—17:00),在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法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与下述证件材料原件: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⑤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总工的职称证(公路工程相关专业);⑥所有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须提供从2015年1月1日起到报名截止期不少于6个月社保查询网站及密码;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资料;以及一份上述①②③④⑤⑥原件资料的全套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图纸及相关资料详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15时00分,地点为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江县政务中心一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招标人将于当日上午15 时00分当众举行公开开标仪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出席开标仪式,并对开标结果签字确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出席开标仪式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平江县政府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江县浯口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平江县浯口镇
邮 编: 414500
联系人:付先生
电 话:1387400320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元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岳阳楼区青年中路343号
联 系 人:余女士
电 话:18974016070
传 真:0730-6233507
邮 箱:617835080@qq.com
附件1 投标意向函格式
(招标人名称):
我方参加 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意向为:
工程类别 |
招标工程类别 |
标段数 |
合计标段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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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投标人: (全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注: 此投标意向函原件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章在报名现场递交给招标人工作人员。
附件2 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声明:
我方没有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报名参加 工程项目招标的利益相关情况。
与我方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与我方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没有报名参加 项目施工招标的投标。
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我方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招标人有权否决我方投标;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我方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招标人有权否决我方投标,并没收我方投标担保。同时招标人有权视我方上述行为为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特此声明。
投标人: (全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注:此声明函原件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章在报名现场递交给招标人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