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城关水厂净化场工程补充通知
我公司代理的平江县城关水厂净化场工程,现对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作如下补充: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第3.3条: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修改为: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补充通知的内容是对本招标公告的进一步说明、解释或修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已经发出的招标公告和资料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应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平江县方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