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平江县第四人民医院医师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二、首次公告日期:2014年6月25日
三、更正事项:
1、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更正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开发企业须取得软件企业认定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代理商必须有软件生产企业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报名并购买询价文件时间延迟至2014年6月30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02:30—17:00)。
凡此前发出的询价文件、资料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江县第四人民医院;
采购人地址:平江县城关镇;
采购人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97303961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5173067766
监督机构:平江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730-6283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