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平江县财政局投资评审中介机构备选库采购
二、首次公告日期:2015年11月23日
三、更正事项:
1、有供应商质疑“招标文件第25页‘评审计分表一’项目‘企业信誉’的‘评分标准’中特别说明:‘2013年1月1日以来在县级及以上财政评审中心考评中获得过第一名(或优秀)的记6分,获第二名(或合格)的记3分,本条最高6分。’该项说明的评分具体是以什么证明材料为依据?评分标准可否改为在此基础上还增加招标文件第50页所示的投标单位荣誉奖项对应的评分标准?”的问题。 应以县级及以上财政部门(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财政投资评审发出的文件为依据,其余不作调整。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迟至:2015年12月24日9时30分。
凡此前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料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江县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平江县城关镇;
采购人联系人:罗接清 联系电话:0730-6281642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15173067766
监督机构:平江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730-6283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