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第二人民医院等离子消毒机和胎心监护系统采购项目

来源: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03-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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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平江县第二人民医院的委托,现对平江县第二人民医院等离子消毒机和胎心监护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内容、要求:

1、项目名称:平江县第二人民医院等离子消毒机和胎心监护系统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等离子消毒机1台、胎心监护系统1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需求”。

3、采购编号:YYZC(HNHG)-201702017

4、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5、采购预算:49万元

6、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二)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为非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相关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以下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生产厂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或非生产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以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和非失信被执行人承诺原件到湖南华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登记报名。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岳阳市巴陵中路市路灯管理处办公楼3楼(长城市场加油站对面)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报名及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3月2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1:30;14:30-17:00)

5、供应商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公司提出。

6、经采购人同意采购代理机构向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不超过8000.0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7年4月10日下午15:00时整(北京时间)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岳阳市五里牌)四楼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五、投标保证金交纳:金额6000元整(陆仟元整)

(1)缴纳时间:2017年4月7日上午12:00时前(含),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支付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2)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银行账户转账等非现金形式递交。

账户名: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工商银行或交通银行)。

账 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ueyang.gov.cn)选择“投标单位登入”(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3)CA数字证书办理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4室(岳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楼)电话:0730-8181828。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

采购单位:平江县第二人民医院(联系人:李阳春  13574007398)

地址:岳阳市平江县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华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张燕  0730-8180189)

公司地址:岳阳市巴陵中路市路灯管理处办公楼3楼(长城市场加油站对面)

附件: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格式)

(采购人名称):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本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行为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不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承诺单位(公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