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人民法院文化建设展柜办公家具采购
招标公告
平江县方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受 平江县人民法院 的委托,对平江县人民法院文化建设展柜办公家具采购(政府采购编号:平财采计【2017】1249,委托代理编号:FZZFCG2017-020)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1 项目名称:平江县人民法院文化建设展柜办公家具采购
1.2采购内容及预算:186万元
1.3用途: 用于平江县人民法院文化建设需要
1.4数量及技术要求:详情见招标文件和采购清单
1.5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供应商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合格供应商。
2.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2.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本次招标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
2.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近半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提供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2.3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销售授权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理招标。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叁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16时00分。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文件前附表。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5.1 请从2017年11月20日~2017年11月24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上班,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委托代理人报名: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2)营业执照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税务登记证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5)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6)提供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7)代理商: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销售授权书。
以上资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到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进行报名审查。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4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2月12日09时30分,地点为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5.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平江县政府门户网发布。
八、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平江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 平江县人民法院
地址: 平江县城关镇
联系人: 吴先生
电话: 1897400576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平江县方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平江县新城区电力综合楼(百信超市)三楼
联系人: 谭女士
电话及带电子邮箱:0730-6668816、84464734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