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有个平江县》展示馆布展项目已由平江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江县档案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布展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有个平江县》展示馆布展项目
2.2 建设地点:平江县城关镇
2.3 规 模:《中国有个平江县》展示馆布展项目,本次预算投资额约1500万元。
2.4 工期要求:1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优良。
2.6 招标范围:《中国有个平江县》展示馆布展项目,详见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一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六)的规定。
(二)、投标人特定资质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具备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企业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实施能力;
3、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建筑师或设计师资格;
4、投标人、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近三年至少有一个布展面积在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设计、制作与安装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或竣工验收文件为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5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的16时0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014年1月2日~2014年1月8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上班),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证、业绩证明材料及以上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原件(以上资料备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江县政务中心一楼)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1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江县政务中心一楼)。
7.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平江县政府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平江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电话: 0730-6283042。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江县档案局
地 址:平江县城关镇
邮 编: 414500
联系人:童先生
电 话:0730-622607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金鹗中路中环大楼六楼
联 系 人:卢先生
电 话:15173067766
传 真:0730-6261398
邮 箱:34961636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