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地方税务局金税工程移动通信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来源:平江县方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6-06-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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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平江县地方税务局(采购人)的平江县地方税务局金税工程移动通信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 FZZFJZ2016-18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平江县地方税务局金税工程移动通信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  FZZFJZ2016-18 。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单位: )

预算(元)

C030101

平江县地方税务局金税工程移动通信服务项目

一宗

400000元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服务

技术

合同条款

 

 

 

 

 

 

 

C030101

 

 

 

 

 

 

金税工程移动通信服务项目

  提供100台终端的国内通话、短信发送、数据流量服务。

提供上述数量终端三包服务。

语音服务

提供本地及漫游主叫(不含港澳台及国际)通话时长至少500分钟/月,全国范围(不含港澳台地区)内被叫免费;集团组网。

数据服务

国内流量3G/月。

提供来电显示,来电提醒(关机或不在服务区的未接来电短信提醒),税务部门定制彩铃,短号业务;

提供点对点短彩信200条/月;

详情见谈判文件

附送终端设备105台,( 其中5台作为备用,无需服务),技术参数详情见谈判文件

 合同周期:自终端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项目现场:平江县地方税务局

    质保期:全国联保,享受三包服务;质保时间:主机1年,电池6个月,充电器1年,有线耳机3个月;

    合同价款支付:货物质量、数量验收合格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以银行转账、汇票方式付款95%,余款5%在合同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付清。

详情见谈判文件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 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须为具有提供移动通信服务资格的运营商,须提供第四代移动通信(4G)业务经营许可;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予竞争性谈判,成交后不允许转包。

4、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服务参予竞争性谈判(注:“进口服务”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服务类产品)。

三、供应商应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4、提供第四代移动通信(4G)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6、《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7、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时间、报名时间及地点:2016年6月30日至2016年7月6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4:30-17:00),地点为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平江县地方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平江县方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邵科长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17773042290           电     话:       0730-6668816              

地    址:    平江县城关镇            地      址: 平江县新城区电力综合楼百信超市三楼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平江县地税局金税工程移动通信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FZZFJZ2016-018]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201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