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投融资服务承接主体采购招标公告
平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投融资服务承接主体采购经平江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平江县人民政府决定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引进具有经验丰富、投(融)资能力强的承接主体进行项目开发、建设。采购人为平江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采购代理机构为平江县方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平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投融资服务承接主体采购。
1.2采购人: 平江县人民政府
1.3建设地点:平江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范围内。
1.4建设规模:项目建设计划总投资约44705.04万元。本项目在平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范围内建设(新建、改建和改扩建)7条重要的园区主次干道,分别为改建兴园路、兴业路;改扩建颜家铺路、兴旺路;新建兴东路、规划路、平汨复线(园区段),建设总面积899890平方米。主要见内容包括:征地拆迁、道路土石方工程、路基路面工程、交通工程、地下管网工程、照明、绿化及其他附属设施工程等。
1.5建设工期:2年。
1.6采购金额: 60306.44万元(含本次政府购买服务费)。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平财采计[2017]0143号
3、采购代理机构编号:FZZFCG2017-002
4、采购范围
4.1本次采购范围为平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投融资服务承接主体采购设计和建设。中标人负责用地的全部征收拆迁费和项目建设费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费、税费、贷款利息等;即对项目的筹划、投融资、建设实施等全过程负责,并在期满由“政府付费”回收投资成本后,将固定资产移交平江县人民政府或由其指定的机构。
5、购买服务年限:17年(含建设期)。
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二)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为事业单位,只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2、投标人具有满足本项目的投融资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于2017年3月20日起至2017年3月2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到12时,下午3时00分到5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等资料原件(一套复印件)到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3、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期限: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受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7年04月12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江县人民政府
地 址:平江县城关镇
联系人:方宗
联系电话:15897302245
代理机构名称: 平江县方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平江县新城区电力综合楼百信超市三楼
联系人: 易女士
联系电话: 0730-6668816
监督机构:平江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 0730-6283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