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第一人民医院骨科耗材定点采购
招标公告
平江县方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平江县第一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平江县第一人民医院骨科耗材定点采购(政府采购编号:平财采计【2017】0212,委托代理编号:FZZFCG2017-006)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平江县第一人民医院骨科耗材定点采购
2、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骨科耗材具体清单详见招标文件,其品规要求须符合或优于国家相关标准。
3、配送服务期:2年
4、项目编号:
4.1政府采购编号:平财采计【2017】0212
4.2委托代理编号:FZZFCG2017-006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其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2)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5.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具备保障耗材配送的能力和条件,能及时、便捷、高效确保各类耗材的配送;
(3)具备固定专职业务人员在采购方进行业务联系,以方便业务信息沟通,并提供公司人员花名册给采购方备案。
(4)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旳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投标;
(5)中标公司所供产品必须是政府采购平台上的中标产品,类别、规格符合采购方的标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5月08日起至2017年05月12日,每日上午09:00到 11:30,下午15:00到 5: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原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由社保机构出具在本单位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或社保登记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及第5.2条要求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须备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前来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7年06月0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厅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6、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 平江县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 平江县城关镇
联系人: 方女士
电 话: 0730-679915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平江县方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江县新城区电力综合楼(百信超市)三楼
联系人: 谭小姐
电 话:0730-6668816,1807570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