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平江县城关镇棚户区改造(东街民建与南街景福)工程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经平江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平江县人民政府决定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引进有经验、有实力、有资源、有融资能力的投标人进行项目开发、建设。采购人为平江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采购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1.1项目建设地点:平江县城区城市规划区。
1.2项目内容:平江县城关镇棚户区改造(东街民建与南街景福)工程
1.3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217.869亩(用地性质全部为国有划拨用地),其中南街景福棚户区占地面积31.809亩,东街民建棚户区186.06亩。项目范围内共有居民1328户,拆迁棚户区房屋总面积216021平方米,其中住宅205093平方米(砖混结构房屋153690.33平方米,砖木结构房屋37402.6平方米,土木结构房屋14000.07平方米),商铺9700平方米,办公及仓库用房1728平方米。其中南街景福棚户区180户,拆迁房屋建筑面积21206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19126平方米,临南街商铺建筑面积2080平方米。)东街民建棚户区1148户,拆迁房屋建筑面积194815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185967平方米,临东街商铺3000平方米,临民建路商铺4120平方米,办公及仓库1728平方米。)。
1.4项目工期:项目建设工期为36个月。
1.5政府采购金额:本项目政府采购金额154505万元。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平财采计[2016] 0576 号
3、采购代理机构编号:GDPJCGZB2016-037
4、采购范围
4.1本次采购范围为平江县城关镇棚户区改造(东街民建与南街景福)工程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设计和建设。成交后,由成交人负责用地的全部征收拆迁费用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及项目的建设费用、税费、贷款利息等;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等全过程负责,并在期满后,由“政府付费”回收投资成本,再由平江县人民政府及其指定的接收机构接收。
5、合作期限:政府购买服务费支付期限25年。
6、回报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依靠“政府付费”回收投资成本。
7、中标人负责融资不少于7.2亿元,并负责还本付息。
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二)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于2016年12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到12时,下午3时00分到5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等资料原件(一套复印件)到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3、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期限: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受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6年12月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在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江县人民政府
地 址:平江县城关镇
联 系 人:罗珂璐
电 话:1511508158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金鹗中路中环大楼六楼
联 系 人:陈英
电 话:15173067766
监督机构:平江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 0730-6283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