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长冲保障性住房附属工程-入口大门工程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来源:平江县方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5-11-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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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平江县住房保障办公室平江县长冲保障性住房附属工程-入口大门工程(委托代理编号: FZZFJZ2015-028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平江县长冲保障性住房附属工程-入口大门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  FZZFJZ2015-028   。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单位: )

预算(万元)

B011399

平江县长冲保障性住房附属工程-入口大门工程

 

58.62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B011399

平江县长冲保障性住房附属工程-入口大门工程

按照施工图纸(含工程量清单)施工

执行国家现行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

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1. 工期:90天
  2. 项目现场:平江县长冲保障性房
  3.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4天内,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70%的工程预付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4天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25%的工程款,5%的余额在质保期满之日起10天内付清,不计率息。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

否(√)

是(  )

否(√)

是(  )

否(√)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具备建设行政执法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2.3本项目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时间、报名时间及地点:2015年11月2日至2015年11月6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4:30-17:00),地点为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平江县住房保障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平江县方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主任           联 系 人:            凌女士               

电    话:  13575052111         电   话:       0730-6668816               

    地    址:  平江县新城区       地   址: 平江县新城区电力综合楼百信超市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