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邀请公告
平江县第四人民医院 (采购人)的 平江县第四人民医院信息化机房配套设备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平财采计【2017】0463,委托代理编号:FZXJ2017-034 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平江县第四人民医院信息化机房配套设备
2、政府采购编号: 平财采计【2017】0463 ,委托代理编号:FZXJ2017-034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
预算(元) |
A02 |
平江县第四人民医院信息化机房配套设备 |
详情见询价通知书 |
344208元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询价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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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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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2 |
平江县第四人民医院机房设备采购、安装与数据迁移、切割服务及双机热备部署项目 |
详情见询价通知书 |
根据平江县第四人民医院机房建设的实际需求,在充分利用现有设备设施的基础上,以“模块化”建设理念进行整体方案规划,机房的设计与建造以安全可行、技术先进、经济实用、美观大方为宗旨,建成后达到国家计算机机房规定的高标准,满足业务对数据中心机房的要求及标准。 |
付款方式:在合同签定后中标方应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合同中所有工程内容,待项目验收合格后付合同金额的70%,验收合格一个月后,如运行正常付合同款的20%,剩余10%作为质保金,除设备质保期外,合同质保款为期一年,在质保期满后无息一次性付清;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合格供应商;
1.1供应商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必须包含软件开发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
1.2具有有效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凭证;并具有良好的资质、信誉、技术实力,财务未处于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为保证与原有设备兼容与配套,要求供应商充分了解招标方现有设备与需求,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主要产品(服务器、精密空调、动环监测系统)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承诺书中必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以及以上产品的名称,没有注明者视为无效承诺,不予接受其投标)。
2.2为保证医院业务的正常运营,要求供应商充分了解机房搬迁服务的重要性,有能力保证对招标方现使用四大应用系统(HIS、EMR、LIS、PACSE)进行部署、安装与调试建设和数据的迁移、优化、整理与数据库结构调整服务。数据迁移后对物资、药品、财务等关键数据进行测评和数据核对服务,以确定数据安全、规避风险。数据切割、迁移、双机热备必须有具体的实施方案,保证在4小时以内(00:00-04:00)完成,完成后且能正常使用。供应商在进行数据切割迁移时必须派遣至少3名以上(HIS、EMR、LIS、PACSE)四大系统软件工程师与数据库架构师到现场服务。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有效《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年(指2016年7月-2017年6月)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08 月 11日 17时 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询价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平江县第四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 平江县方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万先生 联 系 人: 李小姐
电 话: 13874047538 电 话: 0730-6668816
地 址: 平江县首家坪35号 地 址: 平江县新城区电力综合三楼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平江县第四人民医院信息化机房配套设备(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平财采计【2017】0463,委托代理编号: FZXJ2017-034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