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江县委平江县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的平江县公务用车保险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平财采计[2017]0005号,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期限:1年)进行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入围后参与平江县公务用车保险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平江县公务用车保险政府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平财采计[2017]0005号 ;委托代理编号: PJGDCS2017-002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控制价 |
说明 |
C15040201 机动车保险服务 |
平江县公务用车保险政府采购项目 |
30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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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
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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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
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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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5040201 机动车保险服务 |
平江县公务用车保险政府采购项目 |
详见附件2 采购项目需求 |
1、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期限:1年。 2、采购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向各中标供应商采购的数量,采购人仅根据需要从中标供应商中选择最符合当次要求的供应商承担采购任务。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二)、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在国内注册,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财产保险执业资格;
2、营业场所必须在平江县城区范围内;
3、经营范围涉及本次采购内容,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服务;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3;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本邀请公告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左侧胶封装订成册,一式叁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评审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入围供应商4名,由采购人向入围供应商发出入围通知书,入围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作协议,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内,采购人根据具体项目需要从入围供应商中确定供应商进行采购活动。
六、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机构向每家入围供应商收取2000元的代理服务费。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共平江县委平江县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
联 系 人:向阳
电 话:13787981222
地 址:平江县城关镇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英
电 话:15173067766
地 址:平江县城关镇
附件1 采购项目需求
本项目对平江县公务用车保险提出的设备设施条件和服务质量要求是最基本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全部详细规定,也并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招标时已颁布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或相应国际标准的有关条文。
一、项目要求
1、服务范围:平江县公务用车保险服务。
2、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3、服务数量: 平江县现有公务用车 50 辆,采购人根据需要选择入围供应商商承担平江县公务用车保险服务,但采购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向各入围供应商采购服务的数量,采购人仅根据需要从中标供应商中选择最符合当次要求的供应商承担采购任务。
附件2 合同条款(样稿)
甲方:(投保单位)
乙方:
经公开招标,乙方被确定为 年至 年度平江县公务用车的定点保险服务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约定如下:
第一条 服务规定:
采购人根据需要选择入围供应商商承担保险服务,但采购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向各入围供应商采购服务的数量,采购人仅根据需要从中标供应商中选择最符合当次要求的供应商承担采购任务。
第二条 付款
1、付款单位:
2、付款方式: (①国库 ②单位 ③采购专户)
3、付款条件:买卖双方约定,凭乙方出具的保单及相关票据,甲方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100%的保险费。
第三条 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乙方出具的保单(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公章)为合同的附件并装订在本合同后。保单的约定内容与本合同约定内容冲突时,以本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第五条 甲方投保车辆的保险费率按乙方的中标费率执行,其保险责任不变。
第六条 承 保
乙方具体负责甲方公务车辆的承保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车辆管理部门对口联系,负责车辆的承保和理赔工作。
第七条 理赔
1.报案:
车辆出险后,甲方约定的方式向乙方报案。乙方报案电话: ,值班电话: 。乙方应24小时接受报案。
2.定损:
乙方接到车辆出险报案后,定损人员应尽快赶赴现场,以“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尽快定损。乙方为甲方投保车辆提供24小时定损服务。
对在异地出险的投保车辆,乙方定损人员应尽快赶赴现场或尽快委托当地保险公司代理查勘定损,以便尽快修复车辆、处理事故、进行理赔。
3.理赔:对上述车辆的索赔,乙方承诺在受到齐备的索赔文件后,按如下时间段赔付:1万元以下(含1万元) 日内付清赔款;1万元—5万元(含5万元), 日内付清赔款;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 日内付清;10万元以上, 日内付清赔款。并提供最大限度的优惠服务。
4.理赔过程中的服务:
4.1.上述投保车辆出险后经车辆驾驶员初步估算损失金额在 元以下,乙方或其委托的勘察人员在乙方接到报案电话后20分钟内不能赶到事故现场的,投保车辆对事故现场及车辆损毁情况拍照后,可离开出险地点,事后乙方应根据投保车辆本单位出示的现场照片及说明向甲方赔偿。
4.2.交通事故伤员住院医疗费垫付:
上述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致使第三者或车上人员遭受伤害,在伤员送往就近医院治疗的情况下,依法应由车主方垫付和承担的住院 医疗费,由乙方按所保险责任限额的50%先行预付款或提前赔付,在保险责任确定后,甲乙双方依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第八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 甲方有权将所属的公务车辆向政府采购办确定的任一定点保险服务单位投保。
1.2.1保险费用由甲方自行支付的,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支付。
1.2.2保险费采用其它方式支付的,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及时收取。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乙方应全面履行服务承诺。
2.2 出险车辆的维修,必须在政府采购定点维修厂修理(在平江县公务车辆维修定点单位未招标确定之前,可与保险公司协商选择维修厂修理),异地出险的,可与投保单位协商确定。
2.3 乙方对定点保险业务范围内的出险车辆有协助甲方索赔的义务。
第九条 乙方应按照平江县财政局招标采购保险服务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修改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补充合同或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协商进行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的,向平江县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仲裁和诉讼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执行。
第十二条 合同份数:
单位授权支付: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平江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一份,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一份;
国库集中支付: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平江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三份,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一份。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采购人):(公章) 乙方(供应商):(公章或合同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政府采购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编号: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
目 录
供应商自行编制
一、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询价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询价)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询价;(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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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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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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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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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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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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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营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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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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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注册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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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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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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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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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范围(主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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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范围(兼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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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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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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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名称 |
等级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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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在本页后附营业执照(或三证全一证书)以及相关资质证书等(盖章复印件)。 |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_
日期: 年 月 日
五、营业场所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_
日期: 年 月 日
六、其他说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_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