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第三次)
平江县地方税务局(采购人)的平江县地方税务局金税工程移动通信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平财采计【2016】0069 ,委托代理编号: FZZFJZ2016-018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平江县地方税务局金税工程移动通信服务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 平财采计【2016】0069,委托代理编号: FZZFJZ2016-018。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
预算(元) |
C030101 |
平江县地方税务局金税工程移动通信服务项目 |
一宗 |
400000元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服务 |
技术 |
合同条款 |
||
C030101 |
金税工程移动通信服务项目 |
提供100台终端的国内通话、短信发送、数据流量服务。 提供上述数量终端三包服务。 语音服务 提供本地及漫游主叫(不含港澳台及国际)通话时长至少500分钟/月,全国范围(不含港澳台地区)内被叫免费;集团组网。 数据服务 国内流量3G/月。 提供来电显示,来电提醒(关机或不在服务区的未接来电短信提醒),税务部门定制彩铃,短号业务; 提供点对点短彩信200条/月; 详情见谈判文件 |
附送终端设备105台,( 其中5台作为备用,无需服务),技术参数详情见谈判文件 |
合同周期:自终端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项目现场:平江县地方税务局 质保期:全国联保,享受三包服务;质保时间:主机1年,电池6个月,充电器1年,有线耳机3个月; 合同价款支付:货物质量、数量验收合格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以银行转账、汇票方式付款95%,余款5%在合同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付清。 详情见谈判文件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否(√ ) |
是( ) 否(√ ) |
是( ) 否(√ ) |
- 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须为具有提供移动通信服务资格的运营商,须提供第四代移动通信(4G)业务经营许可;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予竞争性谈判,成交后不允许转包。
4、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服务参予竞争性谈判(注:“进口服务”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服务类产品)。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提交公司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注:供应商不得存在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关系);
3、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4、提供第四代移动通信(4G)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6、《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7、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时间、报名时间及地点:2016年7月28日至2016年8月3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4:30-17:00),地点为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平江县地方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平江县方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邵科长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17773042290 电 话: 0730-6668816
地 址: 平江县城关镇 地 址: 平江县新城区电力综合楼百信超市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