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来源:未知来源 2016-08-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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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平江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平江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批准建设,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平江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决定采用Public-Private-Partnership项目管理模式(以下简称PPP模式),引进有经验、有实力、有资源、有融资能力的社会资本方投资者进行项目投资开发、建设、运营。采购人为平江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采购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特邀请各潜在投资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1.1项目建设地点:福寿山、安定、石牛寨、加义、伍市、虹桥、龙门、上塔市、南江、长寿共10个乡镇。

1.2项目内容:

1.2.1、贫困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通村公路

2)贫困村村组道路

1.2.2、贫困村环境整治项目

1)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

2)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3)生活污水整治工程

4)生活垃圾整治工程

5)山洪灾害防护工程

1.2.3、贫困村学校危房改造

1.3建设规模:

新建通村公路136.57公里,其中:石牛寨24.20公里、加义镇9.80公里、福寿山镇14.87公里、安定镇7.10公里、上塔市镇29.10公里、南江镇3.50公里、龙门镇13.50公里、长寿镇9.00公里、虹桥镇10.00公里、伍市镇15.50公里。硬化拓宽通村道路119.70公里,其中:福寿山镇49.00公里、安定镇17.00公里、上塔市镇25.70公里、长寿镇28.00公里。

新建村组道路111.30公里,其中:石牛寨镇30.23公里、加义镇16.18公里、福寿山镇9.88公里、虹桥镇9.44公里、安定镇10.00公里、伍市镇10.00公里、上塔市7.03公里、南江镇13.08公里、龙门镇1.82公里、长寿镇3.65公里。硬化拓宽村组道路371.15公里,其中:石牛寨镇94.10公里、加义镇41.97公里、福寿山镇43.20公里、虹桥镇38.30公里、安定镇41.00公里、伍市镇34.72公里、上塔市9.00公里、南江镇35.02公里、龙门镇27.14公里、长寿镇6.70公里。

根据污染源大小不同,分别建设沤粪池1301个,氧化塘-稻田粪便处理设施229套,氧化塘-果园粪便处理设施49套,氧化塘-人工湿地污粪便处理设施57套。

项目共修复饮水井646口,设置标志牌、宣传牌、警示牌、界桩1511块,新建排污口拦截工程475处。

根据生活人口集聚情况分别建设厌氧滤池-氧化塘-植物生态渠处理污水设施244套,厌氧池-跌水充氧接触氧化-人工湿地工艺处理污水设施272套,庭院式人工湿地污水处理设施592处。

设置分类垃圾桶1850个,购置小型垃圾收集车117辆,新建村垃圾收集池936个。

沟渠疏浚157.84km,堤防加固231.94km。

对五个贫困村学校校舍危房拆除重建共13290m2,其中:加义镇周方村咏生小学1260m2、福寿山镇芦西村芦西小学2000m2、虹桥镇天岳关村天岳中学3100m2、安定镇新华村水南小学1200m2、南江镇凤凰山村凤凰山学校5730m2

1.4项目工期:项目建设工期为36个月。

1.5投资估算:本项目估算总投资81957.02万元。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平财采计[2016]0270号

3、采购代理机构编号:GDPJCGZB2016-014

4、采购范围

4.1本次采购范围为平江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和建设投资人采购。成交后,由投资者负责整体建设,投资者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用地的全部征收拆迁费用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及项目的建设费用、税费、贷款利息等;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并在期满后,由“政府付费”回收投资成本,再由平江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指定的接收机构接收。

5、合作期限:特许经营项目的期限不超过30年。

6、回报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依靠“政府付费”回收投资成本。

7、以上所述事项最终以项目采购文件为准。

三、项目授权主体、项目实施机构和项目名称

1.项目授权主体:平江县人民政府

2.项目实施机构:平江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平江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四、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申请人应当具备且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且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中标人负责融资不少于6亿元,并负责还本付息。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须在环保、司法及安全生产等方面均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信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方式及资格审查方法

1.本次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投资者,资格预审先采用合格制确定初步入围单位,当初步入围单位大于3家时,邀请全部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2.经审查,初步入围单位不足3家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六、申请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及方式: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请申请人于2016年8月15日至2016年8月22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下同)前到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2.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6日上午9:00,地点为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平江县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江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平江县城关镇

联 系 人:罗珂璐

电   话:1511508158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金鹗中路中环大楼六楼

联  系 人:李烽

           电    话:15173067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