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第一人民医院柴油发电机组
采购
项目
更正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平江县第一人民医院柴油发电机组
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
2013年4月22日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前附表)
中
9.2
(
1
)目标注的质量保证期
:
1
年。
更正内容及日期:
更正内容:
质量保证期(免费维护保养期):
12
个月(
1
年)或
24
个月(
2
年)
。即
投标人根据自身条件可分别选择
(两选一)作出投标承诺
,均为有效
。
更正日期
:2013年4月25日。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名称:
平江县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 平江县北街
联系人: 潘先生
电 话: 13762778885
采购代理机构:
平江
县方正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江县新城区电力综合楼(百信超市)三楼
联系人:艾小姐 邮编:414500
电 话:0730-6668816,18075701300 传真:0730-6668816
201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