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平江县档案局的委托,湖南省国鼎招标咨有限公司对平江县档案馆、规划馆和周令钊艺术馆外墙干挂设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
项目名称:
平江县档案馆、规划馆和周令钊艺术馆外墙干挂设计
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2、项目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GDXJ2013-032
3、供应商资质:
3.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六)的规定;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括本次采购内容。
3.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3.2.1各投标单位需具备建筑幕墙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2投标单位从事本项目设计的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且持有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中级以上(含中级)建筑幕墙设计证。
3.3供应商提供的询价文件中需包括以下内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幕墙设计资质证书、2013年幕墙设计合同扫描件三个以上(设计合同内容需包括石材幕墙设计)、针对本项目幕墙设计各家单位所委派主设计师职称证(中级以上)及建筑幕墙设计人员证书(中级以上)等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询价文件提供时间、地点
4.1从2013年
8
月
30
日起至2013年
9
月
3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00~17:00(北京时间)到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
码证副本、单位社保证副本以及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中的相关证书等原件(一套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
400
元,售后不退。
4.2、投标人代表应是投标人单位的固定工作人员,一个投标人只能购买一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留下自己的真实电话号码并时刻保持畅通,以便于联系。否则因联系不到而造成投标人权益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5、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
地点
5.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3年
9
月
6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 响应文件送至
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
5.3 逾期或未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6、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平江县档案局
采购代理机构:
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童先生 联 系 人:李小姐
电 话:13973029176 电 话:15173067766
地 址:平江县城关镇 地 址:岳阳市金鹗中路环卫大厦六楼
监督机构:平江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730-6283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