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民政和残疾人事业经费(第二批)的通知
南江镇: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湘财社指[2022]93号文件,现下达你单位民政和残疾人事业经费5.38万元。请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追加单号为平财社指[2023]9号,政府预算经济科目[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请单位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平江县财政局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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