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省补助产前筛查项目(7.21-11.30)经费的通知
县直各医院、各乡镇卫生院: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湘财社指[2018]10号文件,现下达你们单位7.21-11.30日产筛项目经费共计28.728万元(明细见附图)。请将以上资金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追加单号为平财社[2018]NO.0290-0314号,政府预算经济科目[509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请单位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平江县财政局
201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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