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平江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专户: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湘财预〔2022〕0102号,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平财农指〔2022〕0050号1935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875万,农村公益事业建设800万,村集体经济发展260万),请列入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政府预算经济科目“59999其他支出”,部门预算经济科目“399其他支出”。
请单位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平江县财政局
2022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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