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来源:县财政局 2021-06-21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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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一批)(农村公路建设补助乡镇通三级路及旅游资源产业路湘交综规[2021]88号计划文)的通知

 

平江县交通运输局:

根据湘财预〔2021〕0077号文件,现下达你单位关于下达2021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一批)(农村公路建设补助乡镇通三级路及旅游资源产业路湘交综规[2021]88号计划文)0.00万元,追加单号为平财建指[2021]NO.0071。请列入你单位的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40601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50302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310资本性支出”。

请单位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信息选项:主动公开

平江县财政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