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甲山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

来源:县财政局 2021-06-03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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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甲山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593万)的通知

 

平江县城市建设投资服务中心:

根据湘财建指〔2021〕0027号文件,现下达你单位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甲山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593万)593.00万元,追加单号为平财建指[2021]NO.0065。请列入你单位的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210103棚户区改造”,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50402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309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请单位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信息选项:主动公开

平江县财政局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