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资金的通知
平江县林业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湘财建二指【2019】40号文件,现下达你单位天然林停伐补助307万元(其中:福寿国有林场28万元,连云国有林场3万元,幕阜国有林场24万元,加义森工林场39万元,献冲森工林场116万元,楚昌森工林场28万元,汉昌森工林场7万元,谈岑森工林场12万元,长寿森工林场50万元),请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10507】停伐补助,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市州列“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省直单位列50599对其他事业单位补助,部门预算经济科目“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请单位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平江县财政局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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