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平江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财政厅湘财建指【2018】2号文件,现下达你单位2017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批)1400万元。请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政府预算经济科目“50802对企业资本性支出(一)”,部门预算经济科目“312对企业补助”。
请单位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平江县财政局
2018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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