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重金属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
平江县环境保护局:
根据财政厅湘财建指【2018】10号文件,现下达你单位重金属污染防治资金258万元。请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政府预算经济科目“50399其他资本性支出”,部门预算经济科目“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
请单位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平江县财政局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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