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央直达资金补助资金的通知(二)

来源:县财政局教科文股 2024-08-16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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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央直达资金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小学、初中及特殊教育学校: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湘财预〔2023〕0352号文件,现下达你单位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1252.5587万元。请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5]教育支出,追加单号为平财教指〔2024〕1056-1095号,政府预算经济科目[50502]商品与服务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01]办公费。

  请单位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平江县财政局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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