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省级资金的通知
平江县城北学校、梅仙中心小学、栗山中学: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湘财预〔2023〕0224号文件,现下达城北学校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9.2万元。请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50202]小学教育,追加单号为平财教指〔2024〕15号,政府预算经济科目{50502]商品与服务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99]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湘财预〔2023〕0224号文件,现下达梅仙中心小学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10万元。请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50202]小学教育,追加单号为平财教指〔2024〕16号,政府预算经济科目{50502]商品与服务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99]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湘财预〔2023〕0224号文件,现下达栗山中学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24.8万元。请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50203]初中教育,追加单号为平财教指〔2024〕17号,政府预算经济科目{50502]商品与服务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99]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
请单位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平江县财政局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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