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资金的通知

来源:财政局教科文股 2021-03-29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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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教育局计财股:

根据湘财预〔2020〕0376号文件,现下达你单位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资金250.10万元,追加单号为平财教指[2021]NO.0220。请列入你单位的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50205高等教育”,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509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请单位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信息选项:主动公开

平江县财政局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