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结算下达2017年度到村任职高校毕业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县财政局 2018-12-25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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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财政局关于结算下达2017年度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补助资金的通知

平江县组织部: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结算下达2017年度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行指[2018]63号)文件,现下达你单位专项经费-63万元,请相应列入你单位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30152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类科目“5099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请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尽快形成实际支出,确保专款专用。

平江县财政局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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