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林业局(本级)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平江县林业局属主管全县林业工作的政府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林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林业发展战略与中长期规划;管理监督全县林业资金的使用。现有人数344人,其中在职人员196人(含工勤人员2人),离休3人;退休145人。
二、预算收支基本情况
本年度收入预算1971.9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695.9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非税入拨款276万元。
本年度支出预算1971.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4.06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1304.78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69.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9.36元);项目支出437.91万元。
三、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预算内专项经费437.91万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油茶产业发展10万元、国有林场税费改革转移支出57.71万元、山林权属调处10万元、森林防火129万元、城关地区义务植树绿化10万元、林业碳汇项目20万元、非税收入征收成本3.2万元、尧塘水库水资源保护专项经费10万元、公益林区划界定60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宣传经费88万元、古树名木资源保护10万元、退耕还林核查30万元。
2017年度林业局(本级)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