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福寿林场2015年决算报表编报说明

来源:林业局 2016-06-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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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平江县县福寿国有林场

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基本情况

平江县福寿国有林场是林业局下属副科级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建场至今已有57年历史。2015年我场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县林业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创建经济富裕、和谐和平安的林场为抓手,理思路,调结构,抓整改,真抓实干,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开创了林场发展的新局面。

今年我场在县委县政府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中共中央6号和湖南省委8号文件关于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的精神,确定我场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8人,购买服务人员28人,计划提前退休18人,利用森林资源和林下经济安排富余人员65人。我场制定的《湖南省平江县福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经各级政府批准,2016年起实施。

到2015年底,资产总额38636684.77元,其中固定资产总值10482870.48元;负债8543233.4元,所有者权益30093451.37元。今年总收入7952104.26元,其中:税费改革资金139300元,追加2015年12月列编人员及购买服务人员工资等178181元,国有林场改革资金3727000元,事业收入2818857元,经营收入1088766.26元。总支出为7944407.44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97038元,专项支出保险等3727000元、办公等1393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590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7496元、经营支出1081069.44元。经营结余7696.82元。累计经营亏损2534111.94元。

财政拨款工资收入178181元,用于基本工资13848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000元。税费改革资金139300元用于办公等支出,国有林场改革资金3727000元按上级改革资金使用要求主要用于支付前欠职工社会保险款及支付提前退休人员补保等。

2013年国有林场棚户区改造形成的在建工程房屋5187227.79元已竣工转入固定资产,致使固定资产增加较多。

                          二零一六年元月六日

相关附件

附件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1表

附件二:收入决算总表-财决03表

附件三:支出决算表-财决04表

附件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8表

附件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8-1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