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平江县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指导全县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并具体实施县城规划区范围的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负责协调管理组织实施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协调管理组织实施全具城镇棚户区和旧城改造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内设6个股室,1、办公室、2、法制股、3、安置股、4、财务审计股、5、征收事务股、6、棚改旧改办。现有在职25人。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206.96万元,比上年增加296.22%。总支出207.51万元,比上年增加307.88%。本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206.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6.96万元,比上年增加296.22 %。本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207.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0.31万元,比上年增加234.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1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5万元,本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206.96万元,比上年增加296.22%。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207.51万元,比上年增加307.88%。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按功能分类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0.31万元,比上年增加234.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1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5万元,本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6.96万元,比上年增加296.2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07.51万元,比上年增加307.88%。本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6.96万元,比上年增加296.22%。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206.96万元,比上年增加296.22%。本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07.51万元,比上年增加307.88%。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0.31万元,比上年增加234.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1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5万元,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207.51万元,比上年增加307.8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4.7万元,比上年增加263.05%。商品和服务支出16.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5万元,本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24万元,决算数为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3.24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1万元,公务接待13批次333人次。本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7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平江县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