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概况
平江县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指导全县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并具体实施县城规划区范围的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负责协调管理组织实施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协调管理组织实施全具城镇棚户区和旧城改造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内设6个股室,1、办公室、2、法制股、3、安置股、4、财务审计股、5、征收事务股、6、棚改旧改办。现有在职25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93.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3.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减少)6.02万元,主要是调出两人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8.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8.35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减少)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3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8.3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8.35 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增加) 0 万元,下降(上升) 0 %。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2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0.6万元,主要是控制了三公经费的支出。或者是: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持平。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办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