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编制单位:平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本年预算数(公共财政拨款) |
备注 |
合计 |
100 |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持平。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本单位无人出国。 |
2、公务接待费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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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费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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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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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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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