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湖南省政府网 2017-05-05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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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平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成立于2006年,为正科级事业单位,2016年,根据市县机构改革调整方案,设立正科级的“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同时原县发展和改革局承担的县政府门户网及原加挂在县纪委监察局行政效能监察室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有关职责划入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主要职能有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本县实际,组织实施。

(二)承担组织、指导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职责,对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考核,为全县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级便民服务点提供业务指导。

(三)负责拟订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各进厅单位行政许可、公共服务、行政确认、年检年审、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管理事项进入县政务中心的方案,制定有关行政审批服务规则,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成员单位的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为服务对象提供公开公平公正、高效优质便捷的政务服务。

(四)负责制订窗口政务服务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工作状况的管理考评等具体工作。

(五)负责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审批项目的联合审批进行牵头组织和协调,对重大投资项目(含招商引资项目)实行全程代办,优化我县政务服务环境。

(六)负责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信息网络系统构建、运行、管理;依法依规为进入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为电子交易和监管系统提供对接服务;组织平台内交易活动,维护交易现场秩序;在相关行政部门监督下,承担专家抽取、考核有关工作。

(七)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平台内交易活动的技术标准、交易流程、操作规程和现场管理制度;为有关部门核验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从业人员资质,资格以及平台内交易项目等提供服务。

(八)依法受理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申请,依法收集、储存、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的相关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记录、整理、归档、保存交易过程相关资料;协助相关行政部门建立和管理专家数据库,配合相关部门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九)负责核实评审资料,办理交易确认书。

(十)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协助行业监管、行政监察机关的执法工作;对参与平台内交易活动的相关人员、机构的活动进行评估;记录、留存违反交易现场管理制度行为的证据资料,及时报告交易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十一)依规收缴交易服务费,代收代退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

(十二)研究拟定全县电子政务工作发展战略、总体规划;指导全县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本县电子政务网络安全防范体系的建设。

(十三)负责政府门户网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并对县直部门、乡镇网站建设进行指导、督促和管理。

(十四)负责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相关工作,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十五)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心下辖7个内设机构和二个非独立核算二级机构。即办公室、行政审批指导股、效能督查股、网络信息股、政府采购和国有产权交易股、工程建设和国有土地资源交易股、财务股,平江县电子政务办公室(加挂“平江县政府门户网”牌子)、平江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编制人数30人,实有人数25人,其中参公人员16人,事业编制9人。

二、预算安排情况:

预算总收入498.0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408.0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5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40万元。

预算总支出498.0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7.33万元(包括社保支出30.04),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9.16万元(含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维护费、劳务费、差旅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54万元(主要是指住房公积金),一般行政事务支出(项目)295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车制度改革后公务用车(含公车补贴)支出8万元。

三、非税收入预算安排:

2017年我单位非税收入计划50万元,安排工作经费10万元。

四、一般行政事务支出(项目)安排:

1、行政审批大厅运行经费:行政审批大厅共安排经费100万元,其中大厅日常公用支出80万元,大厅工作人员食堂补助20万元。

2、电子政务外网光纤与互联网出口租赁:我县电子政务外网上连省市,下延乡镇,横向连通县直部门及公共企事业单位123家(比上年增加7家),实行互联互通,统一业务办理,全县乡镇部门单位统一使用1000兆互联网上网,大大节省了行政运行经费,参照2016年度光纤与互联网出口租赁费用实际支出,2017年预算105万元。

3、网络运行维护:共安排维护费40万元,含电子政务外网软硬件维护、平江县政府门户网运行维护、电子招标系统及国土网拍系统软硬件维护等。

4、城市设施配套费征收工作经费:政务中心重新规范启动运行九年来,县政府对“中心”工作高度重视,为“中心”充分发挥平台作用提供了坚强的保障。2011年进入全国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试点县。几年来,“中心”不断拓展业务范围,全力提升服务水平,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每年为为财政增收5000万元以上,其中完成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政府性基金收费800万元以上。2017年,预算征收经费40万元。

5、非税征收执收成本:2017年,政务中心非税收入计划50万元,预算执收成本10万元。


平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县政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