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政府办 2015-01-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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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批准2014年全县公共财政收入比上年实绩增长12%,收入预算为92598万元,支出预算为166128万元。受宏观经济增速下行、银根地根紧缩、矿产品价格下挫以及“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政策多重因素制约,年初收入计划与工作实际存在一定的差异,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10月27日对年度预算方案进行了适当调整,调减收入5300万元,公共财政收入调整为87298万元。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按照收入调整批复,截至12月30日,我县完成公共财政收入87967万元,已提请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查并获通过。但全省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有29个市县财政收入出现负增长,要求采取措施稳增长。上年度财政收入排全省第二的岳阳市位列其中,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区必须完成“全年财政收入增长13%”的工作目标。同时,新修订的《预算法》对政府性基金预算作出了很多具体的规定。据此,我县将原列入政府性基金的专项收入5446万元调整纳入到公共财政预算。

综合以上情况,2014年全县公共财政收入完成9341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7%,同比增长13%。其中:上划中央收入完成2531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2.3%,同比增加2161万元,增长9.3%;上划省级收入完成861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3.3%,同比增加1218万元,增长16.5%;地方财政收入完成5948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9.7%,同比增加7354万元,增长14.1%。

公共财政收入分征收部门完成情况:国税部门完成2497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1%,同比增加2298万元,增长10.1%;地税部门完成4808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3%,同比增加2504万元,增长5.5%;财政部门完成2035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41.6%,同比增长41.1%。

地方财政收入分大类完成情况:税收收入完成3802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4%,同比增长3.7%;非税收入完成2145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37.9%,同比增长38.7%。

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78997万元,为预算的288.9%,同比增加91789万元,增长105.3%。主要原因是城建投、工业园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等事项,土地出让收入列收12.3亿元。

(二)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68199万元,为预算的98.6%,同比增加32308万元,增长9.6%。支出按功能分类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37032万元,为预算的98%,同比下降2.1%;

国防支出完成252万元,为预算的71.6%,同比下降53.7%,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减少,本级同口径增长15.9%;

公共安全支出完成15596万元,为预算的99.5%,同比增长7.6%;

教育支出完成61802万元,为预算的99.9%,剔除不可比因素,同口径增长20%;

科学技术支出完成1582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8%;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4005万元,为预算的98.8%,同比增长27.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54473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增长0.3%,主要原因是上级调整了企业养老保险补贴机制,相应减少了我县企业养老保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医疗卫生支出完成50512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增长7.4%;

节能环保支出完成11238万元,为预算的95.9%,同比增长106.4%,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用于环保的转移支付资金增加;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5734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8.7%;

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71526元,为预算的99.7%,同比增长19.9%;

交通运输支出完成14700万元,为预算的99.9%,同比增长1.7倍,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用于交通的转移支付资金增加8894万元;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完成6489万元,为预算的92.5%,同比增长35.6%,主要原因是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安排的支出增加;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完成2037万元,为预算的98%,同比下降46.7%,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用于商业服务业的转移支付资金减少,本级同口径增长33.2%;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完成8950万元,为预算的82.6%,同比增长25.8%;

住房保障支出完成19604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增长39.9%,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用于廉租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国有林场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增加;

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完成1658万元,为预算的100 %,同比增长15.8%;

国债付息支出完成353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3倍;

其他支出完成656万元,为预算的38.2%,同比下降35.1%。

2.政府性基金支出。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72108万元,为预算的88.8%,同比增长1.14倍。主要原因是城建投、工业园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等事项列支12.3亿元。

(三)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本年度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948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00260万元,债券转贷收入7200万元,上年结转上级专项7523万元,全年收入合计为374464万元;本年公共财政支出36819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806万元,债券还本支出650万元,单位结存结转支出6304万元,支出合计为376959万元,本年度预算收支缺口2495万元,建议从政府性基金调入2495万元,在下年度进行弥补。

2.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本年度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17899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08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0758万元,收入合计207836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支出172108万元,上解支出518万元,调出资金2495万元,单位结转下年专项32715万元,支出合计207836万元,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上述预算执行情况是初步结果,由于上级在途指标文件的影响,在决算编制汇总后可能会有一些变化,届时将决算结果报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予以审查批准。

整体而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保持平稳,主要有五个特点:

——主动适应新常态,助推发展力度加大。预算安排财源建设资金3540万元,支持全面推进招商引资,引导新型工业、旅游、粮食生产等传统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全年争取各类转移支付资金超过30亿元,同比增长12.8%,其中:新增财力补助9400万元,基本建设专项资金6.6亿元,企业发展资金1970万元(全省切块资金大幅减少)。“营改增”扩大到邮政、电信行业,并取消和停征收费项目33个。成功争取省级担保基金1000万元,促成省农业信用担保公司在我县设立办事处。通过“以存引贷”、融资担保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为园区和企业投放贷款2.58亿元。审批发放小额贴息贷款3289万元、“助保贷”3050万元,支持了小微企业发展和全民创业。协助开展农村信用社涉政不良贷款清收,筹措资金500万元对乡镇收贷进行考核奖励。在确保国库运行安全的前提下,科学调度资金4.49亿元,有力支持了县内重点工程、“三城同创”、工业发展、石牛寨景区建设以及教育、社保、卫生、农林水等重点项目和重要工作。

——全力抓收控支,预算执行管理加强。组织收入方面:主动化解预算执行风险,比往年提前一个多月召开全县计划财税会议,全面部署收入征管。认真掌握分析各类减收增支情况,加强收入调度会商,深入乡镇和工业企业调查税源,组织对房地产行业税收、政府性基金收入进行集中清理,促进了财政收入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全年企业所得税、车船使用和牌照税、契税等税种增幅超过20%,尤其是加大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价格调节基金等收入的征收力度,做到了“墙内损失墙外补”。控制支出方面:加快公共财政预算执行进度,有效控制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压减一般性项目,完善县内公务接待、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细化管理办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全面公开124家一级预算单位的预决算,厉行节约产生良好效果。账面反映,全县一般性公务支出同比下降6.4%,其中“三公”经费下降31.4%。

——着力强农惠农,统筹城乡基础加固。通过一卡通发放财政惠民补贴资金39项2.84亿元,增加了农民收入。争取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2829万元,在加义镇建设高标准农田1.38万亩,扶持土地治理、产业化项目各2个。落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3650万元,完成475个普惠性项目和安定10个村的集中连片项目,启动了“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筹集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3100万元,支付理赔款3516万元,有效降低了农业经营风险。建立现代农业项目库,争取资金1200万元扶持了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推进精准扶贫,发放“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补助380万元。落实资金6413万元,按政策分类保障了村级组织、城区和农村社区正常运转。同时,通过争资、整合资金及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4.5亿元,有力支持了城镇道路、管网、桥梁、绿化等基础建设。

——守住民生底线,重点支出保障加力。安排教育经费6.18亿元,全力落实从幼儿园到高中的系列教育惠民政策,支持合格学校、校安工程、学前教育、校车安全等实事项目的推进。筹措资金1.06亿元,将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250元、107元。落实资金1889万元,将五保分散供养年标准提高到2640元。拨付城乡医疗救助、救灾、临时救助金、惠民殡葬补贴2540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449万元,从5月份开始,全县9191名重度残疾人每月领取50元的护理补贴。县本级配套2542万元,将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320元/人,推进药品零差率改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覆盖”。归集养老保险基金1535万元,启动对3784名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从7月1日起农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到60元/人·月,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十连增”。争取投入就业补助资金2344万元,掀起了新一轮全民创业热潮。列支住房保障资金1.56亿元,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补助分别提高到3.6万元、1.5万元,并帮助2221户农村无房、危房户圆了“住房梦”。交通、水利、公共文化、环境保护投入进一步加大,行政政法经费保障机制、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健全,第三步规范公务员津补贴政策全面兑现。2014年,全县用于民生领域的支出达到28.7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78%。

——坚持积极稳妥,深化改革进程加快。完善部门预算,依法依规、分类分档保障单位基本支出。成功试编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表,国库集中支付中的直接支付比重提高到98.2%。公务消费刷卡报销金额4160万元,占财政授权支付的比重提高到51.3%。财政投资评审审减节约1.91亿元,政府采购节约资金2708万元,财政监督检查更加深入细致。出台《平江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实施细则》,签订债务控管责任状,完成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清理化解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债务663万元。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对34个50万以上的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完成16个民生项目的支出绩效评价。完成办公用房清理腾退,对5家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国有资产运营水平不断提升。推进乡镇预算标准化全覆盖,新创建省级标准化财政所4个,财政基础工作更加稳固。2014年我县财政管理绩效评价在全省123个县市区中排第11位。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存在的一些突出困难和问题,如:宏观环境复杂多变,财政增收基础不牢、支撑乏力;刚性支出需求攀升,财政收支矛盾加剧,如遇重大政策调整,存在赤字风险;财政预算约束机制不全,部分资金使用绩效不高,财政信息公开和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不大,等等。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

展望2015年,我县财政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

从有利条件看:财税改革继续深化,均衡性转移支付比重增大,转移支付政策进一步向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倾斜,有利于我县争取更多支持;新《预算法》启动实施,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资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育林基金等8项政府性基金将统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按国务院要求清理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全县可以增加一定的统筹财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重大项目陆续落地,旅游业方兴未艾,有利于县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工业园将成为新的税收增收亮点。

从不利因素看:国内经济尚未见底,因房地产等结构调整,今明两年经济增速下行压力仍然较大。我县传统优势产业遭遇加快转型升级、消化过剩产能等市场阵痛,项目建设和企业经营的要素制约难以破解,直接制约财政增收。“营改增”将扩大到银行、房地产、建筑安装行业,将直接影响地方税收。中央推行简政放权,将进一步压缩非税收入项目,降低收费标准,且还要消化2014年一次性增加的土地出让收入价款,保基数的压力很大。

按照中央、省、市对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2015年我县预算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紧扣新《预算法》和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精神,围绕全县发展思路,坚持零基预算和综合预算的总原则,突出公平合理,优先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突出从严从紧,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突出透明高效,推进政府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三公开”;突出加快发展,扶持实体产业转型升级,提升财政实力,为我县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服好务、作贡献。

根据上述形势分析和指导思想,2015年财政收支预计如下:

(一)财政收入预期目标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期目标

公共财政收入预期目标99018万元,同比增长6%。其中:上划中央收入预计27417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8%;上划省级收入预计9375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8%;地方财政收入预计62226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5%。

地方财政收入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税收收入预计40925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8%;非税收入预计21301万元,比上年实绩下降1%。

公共财政收入预期目标分解到三个征收部门情况:国税部门26969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8%;地税部门51933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8%;财政部门20116万元,比上年实绩下降1%。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目标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目标62452万元,比上年实绩减少116545万元,下降65%。其中:

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120万元;⑵地方教育附加收入790万元;⑶育林基金收入320万元;⑷森林植被恢复费122万元;⑸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350万元;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110万元;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300万元;⑻城镇公用事业附加收入300万元;⑼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000万元;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49000万元;⑾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700万元;⑿水土保持费收入240万元;⒀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9100万元。

(二)可用财力情况

2015年地方财政收入预计6222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4146万元(含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68287万元),从政府性基金中调入7770万元,收入合计224142万元;减上解上级支出1806万元,2015年可用财力为222336万元,可相应安排支出222336万元。

(三)财政支出计划安排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计划安排2315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1%。

国防支出计划安排20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4.1%。

公共安全支出计划安排912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9.5%。

教育支出计划安排5242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0.1%。

科学技术支出计划安排1271万元,与上年持平。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计划安排150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3.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计划安排4256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32.8%,主要原因是上级提前下达的企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纳入年初预算。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计划安排4474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4.7%。

节能环保支出计划安排236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5%。

城乡社区支出计划安排516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2.1%。

农林水支出计划安排1886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0.3%。

交通运输支出计划安排223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0%。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计划安排308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8.3%。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1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4.3%。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90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54%,主要原因是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和用于耕地占补平衡资金增加。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计划安排47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4%。

根据《预算法》要求,安排预备费2518万元,与上年持平。

国债事务支出计划安排12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7.7%。

其它支出计划安排67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99.3%,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成本和办案经费的提高。

2.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按支出经济分类具体安排情况

一是工资福利支出69412万元,比上年增加11361万元,增长19.6%,占总支出的31.2%。

二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4902万元,比上年增加32639万元,增长62%,占总支出的38.2%。

三是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3581万元,比上年增加9885万元,增长41%,占总支出的10.7%。

四是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支出1431万元,与上年持平,占总支出的0.6%。

五是项目支出43010万元,比上年增加2323万元,增长5.3%,占总支出的19.3%。

3.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情况

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为62452万元,上解上级529万元,调入公共财政预算7770万元,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54153万元。

三、工作安排

(一)以贯彻新《预算法》为契机,强力推进依法理财。新《预算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这是财政法制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我们将认真抓好新《预算法》、《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努力营造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浓厚氛围。自觉把法治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和财政工作各方面,对照新《预算法》等财经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紧梳理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真正建立起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财政运行机制。

(二)以打牢增收基础为目标,加力支持经济发展。凝聚合力争取支持。落实《争项争资奖励办法》,引导各乡镇各单位准确把握中央、省市政策走向,努力争取更多的“特惠性”支持。激励引导扶持重点。安排引导基金3740万元,着力支持园区工业、旅游经济、现代农业扩张升级。更多运用担保、贴息等市场化手段支持企业发展,培植壮大基础财源,促进企业税收稳定增长。拓宽县内重大项目投资渠道,选准项目启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试点。多管齐下激活金融。调整完善贴息、“以存引贷”等办法,激励金融机构为县域经济“输血”。以省农业信用担保公司平江办事处为平台,加快农业和中小企业投资担保体系建设,着力缓解项目和企业“融资难”。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建立税收协控联管机制,全面清理税收优惠政策,确保应收尽收,努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继续清理涉企收费,为企业“减负”。密切关注财税改革动向,做实“营改增”基数,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努力拓展财政增收空间。

(三)以保基本促和谐为根本,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合理划分支出范围。市场能够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交给市场办,社会能够做好的事情尽量由社会做,民生工作重在“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预算约束,单位本职工作不安排经费,非重大特殊事项不追加经费,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做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楼堂馆所一律不建、财政供养人员零增长。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逐步实现经费保障由“养人”向“养事”转变。统筹推进民生工程。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落实城乡低保、五保供养、贫困残疾人生活及护理补贴、原民办、代课教师以及乡村医师生活困难补助等政策配套,托好社会保障之底。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提高到360元/人·年,支持启动公立医院改革,让群众就近就医。建立引导性基金500万元,支持开展慈善事业和文物保护。支持保障性住房、城市棚户区、农村危房改造等实事项目,配合抓好精准扶贫,努力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县人民。

(四)以惠三农促统筹为重点,致力美丽乡村建设。严格落实财政惠农补贴政策,办好400个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农业综合开发安定项目区,加大交通、安全饮水、农田水利建设投入,进一步夯实农业增收基础。科学整合涉农资金,重点支持标准化产业基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现代农业提质增效。管好用活城乡环境整治、公共文化等资金,丰富美丽乡村内涵,打造生态强县。进一步完善村级组织和社区运转经费保障机制,从今年起,乡镇社区运转经费达到8万元,城区社区达到15万元。提高平台公司自身融资能力,在风险可控在前提下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强城市“两供两治”和路网建设改造,提升城镇承载力和吸引力。

(五)以推改革强管理为手段,着力完善财政体制机制。重点落实八项改革和管理措施:⑴完善乡镇财政体制。贯彻落实《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规范财税征管秩序,依法保障乡镇基本财力,严格控制乡镇政府性债务,建立健全乡镇协税护税、财源建设等激励约束机制,促进乡镇良性发展。⑵加快预算制度改革。做实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三本账”,适时启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的统筹力度。坚持“非涉密,全公开”,推动预决算公开覆盖到所有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⑶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试编政府性债务预算,强化举债审批、规模控制和分类管理;锁定存量债务余额,加强债务风险预警,通过建立偿债准备金、削减高息、厉行节约等渠道,积极筹措资金化解债务;建立政府性债务考核问责机制,确保债务风险始终可控。⑷加快现代国库改革。严格清理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启动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⑸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扩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覆盖面,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的机制。⑹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加快政府采购转型,推动政府采购从程序导向向结果导向转变。⑺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启动新一轮公车改革,成立国有资产经营公司,配合抓好企业改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流失。⑻改进财政工作考评方式。在完善收入考核机制的同时,更加注重对各乡镇各部门落实政策、推进改革和内控管理等方面的考核评价,促进依法理财水平不断提升。

各位代表,站在全面深化财税改革的新征程,财政工作面临的任务更加艰巨,使命更加光荣。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凝心聚力,扎实攻坚,努力完成既定的目标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平江”作出新贡献!

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