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12-11

平江县团委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来源:县团委 2018-02-02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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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坚持“党政所望、青年所求、社会所需、共青团所能”的理念,团结带领全县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增强党在青年中的凝聚力、青年对党的向心力和共青团组织的影响力。

2、机构设置

全委编制数5人,均为行政编制,实有在职4人。下设办公室、希望工程办等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团委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团委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青少年事业发展专项及贫困学生助学金活动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57.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7.04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3.81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57.0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去年增加13.81万元,主要是青少年事业发展专项增加1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0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40.0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7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助学活动经费、青少年事业发展专项经费等。其中:助学活动经费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资助贫困学生就读等方面;青少年事业发展专项经费支出13万元,主要用于组织青少年各项活动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团委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6.89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05万元,下降0.72%。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万元,全部为公务接待费。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 0.1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基本持平。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县团委).XLS